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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举行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3-12-13

  山东举行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于2023年11月16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情况。发布会由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副处长王强荣主持。

  今天,我们邀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于智勇先生,山东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刘晓华女士,山东省大数据局总工程师綦琳先生,介绍全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今天能够在这里向大家介绍全省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做大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产权制度建设,2022年12月,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强调,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研究数据产权登记新方式”。2021年,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均对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提出明确要求。

  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主体对于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具有实用价值、智力成果属性以及非公开性的数据集合,享有的自主管控、加工使用、经营许可和获得收益等的权益。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开云网址·(中国)官方网站、交易、权益分配和治理机制的重要方式,有助于明晰数据产权归属、权益边界、权属状态,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数据高效流动、充分利用。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构建,确定山东、北京、上海等8个地方部署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为加快推进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及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等部门,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制度构建、登记实践、权益保护、交易使用等开云网址·(中国)官方网站,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体系。省委、省政府对数据知识产权高度重视,将数据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先后列入省委深改委2023年改革任务、省政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省政府营商环境创新2023年行动计划。在调研及实践基础上,10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概念,规定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象、申请主体、登记事项、审查流程及管理服务等内容,为推动全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流通交易、权益分配等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是稳步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实践。登记制度是要素产权界定和流转的基础。参考借鉴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发挥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支撑单位,在数据产品登记、流通方面的专业优势,建立健全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及交易流通相关工作规范,建设、运营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在全国率先实施“登记平台初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复审颁证”“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模式,为数据要素强供给优流通增信赋能。目前,平台已实名登记企业120多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公证180多件,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16件。

  三是积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多场景应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持有数据知识产权的初步证明和行使权利的凭证。为此,我们加快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与省级数据产品登记流通平台的对接,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数据资产评估、交易流通、质押融资、纠纷处理等多场景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的潜在价值。近日,山东宝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数据知识产权存证证书为质押获得1000万元融资,创新了数据价值实现方式、开拓了融资渠道。

  近期,山东数字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实施方案》,明确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紧紧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和数字强省建设,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

  一是加大数据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力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政策解读以及成果转化案例宣传活动,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对数据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交易。数据登记交易是实现数据资源要素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持续推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与数据产品流通平台对接,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广泛应用于数据场内外交易、企业间数据共享等场景。指导北方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司等相关产业重点单位,充分利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优势,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流通交易和权益保护,充分激发健康医疗数据要素价值。

  三是构建数据知识产权良好服务生态。加强与法院、工信、大数据等部门的沟通合作,聚焦数据要素“政产学研金服用”产业链,着力培育一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评估、交易等专业服务机构。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运用风险分担机制和质押融资机制,实现基于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融资增信。

  恳请新闻界的朋友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省的知识产权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发挥数据知识产权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了解到,今年10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请简要介绍一下文件的具体内容。

  《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及省大数据局联合印发,共5章32条,包括总则、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管理服务、附则等内容。

  一是明确登记保护范围。《规则》借鉴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率先明确登记保护对象为“依法依规获取+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实用属性+智力成果属性”的衍生数据集合,其中,“依法依规获取”是数据来源安全合规的基础,“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具有“实用属性”是数据成为生产要素的必备条件,“智力成果属性”是数据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以上均体现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规则构建的原则和目的。对于重要数据、核心数据,明确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明确登记管理机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是探索建立数据确权、交易、权益分配和治理机制的重要方式,建立切实有效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机制,是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规则》总结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登记保护实践经验,明确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事项和程序,既规定了申请、存证、审查、公示、等程序,也规定了不予登记、撤销登记、异议、变更等相关管理要求;率先实施“初审+复审”以及“形式审查+实质审查”,构建推动以高质量创造、运用为导向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模式。

  三是明确管理服务制度。《规则》明确了登记证书是登记主体持有数据知识产权并对数据知识产权行使权利的凭证,用以明确数据产权归属、权益边界、权属状态,以及服务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实践。同时,《规则》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数据流通交易、创新利用、价值实现和权益保护中的作用,拓宽数据知识产权应用场景,实现与相关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进一步释放数据要素的潜在价值。

  山东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精神,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加快推进数字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正确适用法律,明确裁判规则。研判数据权益案件类型开云网址·(中国)官方网站,正确适用民法典、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加强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打造精品案件,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依法审理涉数据司法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山东法院审理的大众点评“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被评为“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海信”诉“TCL”商业诋毁案,规范利用流量平台宣传方式,净化市场竞争环境,被评为“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审理“关键词搜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有力打击利用数据攀附他人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推动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

  三是强化协作联动,共建数据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认真落实《省法院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深化执法司法联动衔接,助力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扎实履行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推进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下一步,山东法院将围绕《数据二十条》提出的政策要求和工作举措,加强涉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完善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规则,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也就是俗称的“数据二十条”)提出,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推动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和有序流通。我省推动数据知识产权实践,是“三权分置”数据产权制度的具体应用,也是推动我省数据要素充分流通交易的关键一环。

  一是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有力依据。只有充分保障数据来源者和数据处理者的相应权益,数据要素才能源源不断的产出和流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承载了数据归属、数据来源、数据状况等信息,有助于明确数据的权属,为数据交易提供保障。对因数据权属争议“不能交易”“不敢交易”问题提供了解决路径。

  二是进一步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通过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明确数据知识产权权利外观,有助于规制他人不正当获取和使用数据的侵权行为。遇到法律纠纷,市场主体可通过数据知识产权的存证信息进行维权,监管部门也可以依托存证信息对数据流通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为市场主体间的数据流通交易争端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可有效提升数据流通交易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拓展数据资源资产化路径。通过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存证登记,对满足条件的数据集授予知识产权,激励数据产品创新应用,通过对数据知识产权等进行资产评估,进而实现数据资产的交易、质押、信贷等,丰富了企业融资等方面渠道,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省数据流通交易等制度规范,探索解决数据流通交易的关键问题,鼓励市场主体依据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等方面要求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动我省数据要素流通市场活跃繁荣,充分释放数据应有价值。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依托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进行线上办理,存证、登记服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山东平台受理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数据创新主体在登记平台所提交的登记申请。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流程分为“存证或公证—申请—审查—公示—签发证书”这五个步骤。其中,数据存证或公证是保证登记对象真实性和可信性的登记必经程序。在数据知识产权审查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充分”的工作原则:充分考虑数据安全、公众的利益和个人隐私,充分把握数据的特有属性和产权制度的客观规律,充分尊重数据处理者的劳动和相关投入,充分发挥数据对产业数字化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具体的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主要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数据形式审查。登记的数据应为经过一定规则处理、形成的数据集合,不是广泛意义上的数据,单条的数据及没有进行加工处理的原始数据、没有经匿名化处理的个人数据,原则上都不宜作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对象。

  第二,数据合法性审查。主要是数据来源合法性溯源审查及数据处理规则的合规性审查,在流程上建立登记异议、撤销制度,对数据合法合规性存在问题的不予登记,为数据登记及之后的创新利用、流通交易和保护等增信赋能。

  第三,智力成果属性审查。登记的数据应是数据处理者付出劳动和相关投入,进行加工处理后所形成的智力成果,能投入使用并解决实际问题。如对数据处理规则的审查内容,主要体现为数据清洗、去标识化、匿名化方法或算法等。

  第四,实用属性审查。主要从数据处理规则、应用场景等角度,重点对登记对象解决的技术问题、产业上可实施性及可能产生的积极效果进行实质审查,更好地推动高质量数据知识产权创新创造和转化运用。

  《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推广应用,发挥登记证书在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创新利用和价值实现中的积极作用。请问省法院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推广应用方面有哪些工作措施?

  数据权益是新类型民事权益,山东法院强化数据权益司法保护,及时回应新领域新业态司法需求及社会关切,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等六部门发布的《山东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成果,也是山东省作为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在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上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登记证书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法律监督中的运用,强化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数据持有人和处理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规则》起草阶段,省法院与省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充分沟通,共同探索研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证据审核认定规则,充分发挥登记证书的证明效力。对于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在没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登记主体持有相应数据的初步有效证明。下一步,省法院将与省市场监管局加强数据权益司法审判与行政登记工作的信息交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是数据价值化的重要保障。今年10月,我省印发《山东省深化数据“汇治用”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数据价值化实施方案》,对推动数据流通交易和产权保护等做出了明确要求。后续工作中,我们将围绕数据价值化,进一步提升数据管理应用质效,全面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数据汇聚治理。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数据资源调查,规范编制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整合完善纵向互联、横向互通的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汇聚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按需汇聚、应汇尽汇”。持续推进各级各领域业务数字化转型建设,大力推动各类核心业务历史数据电子化,有效提升业务数字化、数据化水平。加强数据协同治理能力建设,优化完善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不断提升数据服务质效。

  二是有序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稳妥推动公共数据资产登记,鼓励社会主体开展社会数据资产登记,在健康医疗、地理空间等领域开展公共数据资产管理试点。推动健康医疗、地理空间等公共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研究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

  三是大力推进数据创新应用。深化公共数据开放,扩大开放范围,重点推动健康医疗、交通运输等高价值数据开放。深入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共数据“直达基层”服务体系,连续举办六届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推出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场景,形成一批创新性数据产品和数据服务。规范数据市场化交易,建设区域综合性、行业性数据交易场所,制定进场交易清单和禁止交易清单,在健康医疗、地理空间、海洋等领域试点推进市场化交易。

  四是积极培育数据要素生态。充分发挥数据交易场所和平台、公共数据运营机构等作用,集聚数据资源提供商、数据需求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高校、科研机构等全链条市场主体,支持数据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数据产业集群。